离开精神直觉或演绎,就不可能获得科学知识
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提出的认识论命题。笛卡尔十分重视认识论、方法论的研究,他把数学的演绎推理方法提升到哲学方法论的高度,为澄清经院哲学的影响,建立新的哲学体系扫清了道路。在笛卡尔看来,演绎推理的结论具有必然性,但是其结论是否正确可靠,取决于演绎推理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否正确可靠。构成前提的自明性观念不能来自于感觉经验,而只能来自理性的直觉。笛卡尔认为,经过普遍怀疑之后,理性这一“自然之光”就能不借助于任何推理直接发现或把握某些不证自明的真理,如“自我存在”、“上帝存在”、数学公理、逻辑范畴以及道德的基本原则等。感觉不能给我提供不证自明的真理,因
为感觉经验是不可靠的,甚至是骗人的,它们往往把我们引向错误。比如蜡块受热之后性质和形状都会改变,而感觉只能感知蜡块的大小、形状、颜色、软硬等,这些性质一但改变,感觉就无法判断这个改变后的蜡块是否是原来的蜡块了。感觉不能提供真理性认识,不证自明的原理只能来自理性本身。人们通过理性直觉可以发现理性中固有的天赋观念。这些自明的观念是上帝所赋予人的,以它们为逻辑前提进行演绎推理,就会获得确实可靠的知识,建立起一座崭新的知识大厦。
笛卡尔力图克服经验论者重感觉经验,轻理性,在方法上重归纳、轻演绎的片面性,强调理性认识和演绎推理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这在认识论发展史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笛卡尔把理性认识和演绎方法绝对化,以至于贬低或否认感性认识和归纳方法的可靠性,这也是十分片面和错误的。
我来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