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间的联系并不表示因果关系,它只是表示一个标记和其所表示的事物的关系
18世纪英国经验派哲学家贝克莱在《人类知识原理》中提出的一个命题。贝克莱从宗教神学的目的论出发,把自然规律说成是“无限心灵”即上帝的意志,从而完全否认了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因果的和必然的联系。为了进一步论证这个观点,他提出了所谓“标记”说。他认为,观念之间(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而仅仅是表示一个标记与其所表示的事物的关系。例如,我看见火,当我接触它时会感到疼痛,但是火并不是疼痛的原因,火与疼痛之间并无因果关系;火只是一种标记,这个标记只是预先警告我,如果接触火时就会感到疼痛。在贝克莱看来,一切观念都是各种不同的标记,火的观念与疼痛的观念之间的关系仅仅意味着一个观念是另一个观念的标记,也就是说,火的观念标记着疼痛的观念。这些符号只是上帝出于其善意,用来作为警告,提示人们的行动的。这些标记与其所标记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完全取决于上帝的意志。因此,贝克莱指出,科学的任务就在于研究和了解上帝所造的那些标记,而不在于以有形体的原因来解释各种事物。显然,贝克莱就是企图通过对科学的这种限制和歪曲,挖掉科学的唯物主义基础,并在科学的潮流面前为神学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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