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
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关于世界构成的观点。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影响极大,富有个人魅力的著名哲学家。他的前期哲学著作(逻辑哲学论》也是哲学史上很奇特的一本书,全书由格言式短句组成,用数码编组,其间逻辑关系很清晰。本命题一反以往哲学的观点,即认为世界是由存在着的万物组成的,而认为是发生着的事实是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这是《逻辑哲学论》中的基本出发点。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引入作为事物的世界这一概念,但是他认为作为事实的世界概念是哲学上更重要和更根本的东西。促使他这样认为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来自知觉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对复杂对象的知觉并非像原子论心理学认为的那样,是由综合最初感知的个别部分发生的,而是通过对原来未曾区别的知觉领域进行区分而发生的,也就是说,先知觉某种结构,再将其分解为个别部分。这对维特根斯坦的想法是个很好的类比,虽然他的更深层和更直接的原因是他的整个哲学观点的需要。要对世界和命题作出逻辑分析,重要的就不是对象,而是对象之间的关系,对象所处的情势,这正是维特根斯坦认为事实是比对象更基本的东西的深层动机。从事实中分析抽取出对象的概念,实际上,对象必须在而且只在事实中存在,离开了事实就无从谈论对象。对象相对于事实有其独立性,而对象的组合构成一切可能的事实,在《逻辑哲学论》中对象是个不加定义的概念,通过他的《1914—1916年笔记》来看,维特根斯坦对于对象概念思考了很长时间,前后考虑过用“个体”、“关系和性质”、“视域空间的小片”、“物质点”等等作为对象的实例,但最终他放弃了给对象加以具体的规定,而着眼于对世界的逻辑分析,来预设一个分析的基础——对象。因为对世界的逻辑分析要求有一个终点,正如罗素在序言里所说,“简单物是理论所要求的一种逻辑的必需。”我们还应注意在书中经常出现的“事态”一词与事实之间的异同。事实与事态并没有范畴上的不同。一般说来,事态相关于逻辑可能性,而事实则与实际存在方式有关。“事态的存在,也叫一正事实,其不存在,也叫一负事实。’’我们还应注意维特根斯坦在复合事态和原子事态之间所作的区分。前一种情况他一般称为“事势”,而把“原子事态”简单地称作“事态”。这种区分同命题的区分相对应,在他的哲学里有重要地位。原子事态之间是互相独立的,“从一个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不能推出另一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这些独立的也不可再分的原子事态是逻辑空间中的基本元素,而逻辑空间是他的哲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逻辑空间不同于一般理解的空间,逻辑空间是对象存在的一切可能性所构成的空间,它虽然不是实际存在的,但没有它,事物是无从想像的。维特根斯坦的上述想法构成了他的哲学的本体论基础,这也是他进一步讨论问题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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