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是严格的指示词
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克里普克对专名问题的基本看法。对专名问题,最初有穆勒的观点。穆勒是从内涵和外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的,他认为专名只有外延,没有内涵。这个观点直观上很容易理解。“中国”一词,最初可能是有内涵的,是指中央之国,即使大家现在已知道中国只是地球的一部分,并非地球之中央、宇宙之中心,“中国”一词的内涵已经丧失了,但“中国”一词仍然指称着我们的祖国,这并没有变化。因此专名的意义与它名称的涵义没有关系,可以说专名没内涵,只有外延,即专名指称的个体。罗素和弗雷格对此进行强烈的批驳,他们把专名等同于简缩的摹状词,因为正是通过这些摹状词才发现专名的指称,但罗素的理论也有很大的困难。考虑下面的例子:“带领以色列人撤出埃及的英雄。”很明显,我们用这个摹状词指称摩西,但是如果以色列人撤出埃及的时候没有独一无二的领袖或者这个领袖不是摩西,那么上述摹状词所指称的就不是摩西,但是我们现在关于摩西的指称却是有效的,这似乎说明,指称并非仅仅是通过描述性短语实现的,指称能够并且的确独立于描述短语而存在。尤其是从可能世界的观点看,指称更不可能由摹状词来决定,因为不同的可能世界里同一个体会有不同的摹状性质,这一点正是可能世界理论的根本出发点。这样,克里普克回到了穆勒的观点上,认为专名是严格的指示词,专名只代表它所对应的那个特定个体,而摹状词只是在用来帮助我们发现专名的指称这一点上有意义。而专名的意义并不是一个摹状词,也不是后来对摹状词理论发展形成的摹状词族理论所说的:是一族摹状词的集合。那么,指称是如何实现的呢?克里普克认为,指称是通过某种因果链条而确定实现的。这种因果链条历史地把一个词项目前的用法同确定该词项所指的场合连结起来的。如“张三”指称一个名叫张三的人,是因为这是他的父亲给他起的名字,从那时起就用这个名字来辨认他,而且该名称可以由一个说话者到另—一个说话者传播。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因果的链条。只要处于这个链条后面的说话者打算借助于那个名称去指称最初想要指称的东西,这个因果链条就是那种正确的因果链条。用这种因果的命名理论也可以解释通名,尤其是作为自然种类的通名。但这种理论也有其内在的困难,论证之中也有不少可疑之处。总之,克里普克的这种因果命名理论对传统的罗素摹状词理论给与猛烈的批评,在命名问题上提出了一种新观点,对近期的西方分析哲学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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