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有其独立于地理环境的自己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根据
俄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关于社会运动与地理环境的本质关系的命题。出自他的《唯物主义史论丛》一书(见《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第169页)。普列汉诺夫认为地理环境只对早期人类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在原始社会以后的时代,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并不是唯一的影响,它所起到的只是加速或延缓的作用,社会运动本身具有独立于地理环境的自己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规律。在他看来,一旦某种生产关系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形成以后,它就反过来极大地影响生产力。这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影响,形成一种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按照自己的逻辑,服从它自己独立于自然环境的规律来发展。这种发展进程既不取决于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也不取决于地理环境的属性。人类社会从一种生产方式过渡到另一种生产方式,归根到底也服从着这个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而不是由地理环境决定的。实际上,人类社会发展的自身逻辑和内在规律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的,只是在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地理环境的作用表现得大一些,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固有矛盾和规律在以后的社会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运动有独立于地理环境的内在逻辑和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决定于其自身的逻辑和规律。普列汉诺夫在这个命题中表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归根到底在于社会内部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力的发展,阐明了地理环境在社会和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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