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偶然真理和后验必然真理是存在的
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克里普克在分析了先验性和必然性概念之后得到的看法。历史上对这两个概念的看法是多样的。在康德那里,命题被分为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所有的分析命题都是必然的和先验的,有些综合命题是被先验地认识的,这些命题对康德的哲学理论是十分根本的,而其余的综合命题则是被后验地认识的.根据其先验性,那些先验综合命题被认为是必然的,因为康德认为一切被先验地认识的命题都是必然的.由于对必然性的理解众说纷纭,这里我们应使必然性概念清晰化。康德的理解实际上是莱布尼茨的理解,即可能世界的理解:一个命题必然地为真若它在所有的可能世界里为真。实际上,克里普克使用的也是这一定义。但他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他是从一种非内涵的命题理论(因果的命名理论)出发来探讨命题的性质的。根据这一理论,名称并不与描述表达式同义,而仅仅具有指称.因此,下面的命题:“暮星=晨星。”就被确认为后验必然的.因为“暮星”和“晨星”指示的实体是必然地自身同一的,而这两个名称在任何的可能世界里都指称同一个对象,因此命题是必然的。但是发现“暮星=晨星”却是一个经验性(后验的)发现。同样从这个理论出发,我们还可以验证先验偶然真理的存在性。我们知道,在巴黎有一根作为米的长度标准的棍子S,考虑下面这个句子,“棍子S是1米长.”由于S是米的长度定义,故这句话是先验地正确的,但这句话的真却是偶然的。因为选择作为标准长度的那根棍子可能是任何一种长度,例如是现在长度的两倍。克里普克的理论与其他哲学家在这方面的看法大相径庭,原因在于人们解释必然性、先验性以及分析性概念及相互关系的方式依赖于不同的哲学理论背景。人们只有在对更一般的认识理论和形而上学理论作出选择之后,才能确定地选择一组相应的概念.这正是克里普克的理论带给我们的进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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