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社会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分阶段的设想.他通过对拉萨尔的庸俗社会主义分配决定论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分配方式的分析,第一次提出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及其基本特征的理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初级阶段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指出: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在于:“它不是在它的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社会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是认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基本着眼点。马克思据此阐明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这是因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十分发达,社会产品还不够丰富,资本主义的经济因素在新社会还起作用。因此,这时的分配原则只能是按劳分配,这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弊病”,是新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所经过的不可避免的阵痛。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马克思写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们的精神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旧社会的痕迹已完全消除,因而人们也完全超越了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这才有可能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当作调节相互关系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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