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先于本质
法国当代哲学家萨特提出的关于现象学本体论的命题。基本含义如他所说:“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指什么呢?意思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人在存在主义眼中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一开头,人是什么都说不上的。他所以说得上是往后的事,那时候他就会是他认为的那种人了。所以,人性是没有的,因为没有上帝提供一个人的概念。人就是人。这不仅说他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而且也是他愿意成的那样。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萨特认为,存在先于本质,指的是人而不是物。物的本质是在它被产生出来之前就被生产者预先确定了的,所以,物是本质先于存在。人与物有着根本的不同,人是先存在后有本质。他解释说,人首先是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这是因为人之初是空无所有的,只是后来,人自己要成为某种东西,于是人就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他自身。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人是一种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己规定自己、自己造成自己的存在物,“懦夫是自己造成懦夫,英雄是自己造成英雄”。
萨特在继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基本本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现象学的本体论”。“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命题,是萨特“现象学的本体论”的进一步展开,也是存在主义的精辟概括。以往的哲学以“本质先于存在”为信条:有神论者主张上帝按照自己心中的概念造出了人,18世纪的无神论者相信先在的普遍的共同人性是人的本质。他们都把人的存在从“自为的存在”降为“自在的存在”,把人贬为物。存在主义肯定了“存在先于本质”,将人与物区别开来,赋予人的存在以特殊的价值,并且把自由当作人的存在的本体论的物证。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抓住了神创论和18世纪的普遍人性论的错误,揭示了它们抹煞人的能动性、导致宿命论的弊病,强调了人在世界上的独特地位和能动作用,这在一定条件下确实有助于发扬人的积极进取精神。他的主要错误在于他把人的存在和人的本质割裂开来,离开了人的客观的现实的存在,离开了社会条件去谈论人的存在和人的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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