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和时间是我们感性的形式条件
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提出的关于时空观的命题。康德在本书的“先验感性论”部分中认为,所谓“感性”,就是“通过我们被对象所激动这种方式来获得表象的能力(接受性)”,因而,“感性”包含着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物自身”通过刺激我们的感官所产生的经验的材料、印象、质料;另一方面,是主体具有的整理这些材料的先验的感性直观形式,即空间与时间。康德认为,感觉材料仅仅是一种混沌的主观心理状态,是一堆杂乱无章的质料,只有以先验的感性直观形式整理综合,才能最终形成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感性知识。作为先验的感性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先于感觉经验,不来自感觉经验,不依赖于感觉经验,但一切经验之可能都必须以它为条件。时间和空间,康德认为,“必定先天地在心中找到”,也就是说,它们逻辑地先于感性认识,是感性认识活动的形式前提。但是,为什么只有空间和时间是感性的形式条件呢?康德无法作出回答。不过,康德给出了时间和空间之所以作为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的“形而上学”证明和“先验阐明”。康德对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是:第一,“空间不是一个从外部经验得出来的经验概念”,第二,“空间是一个必然的先天的表象”;第三,“空间不是一般事物关系的推论概念或普遍概念,而是纯粹直观”;第四,“空间被表象为一个无限的、给予的量”。康德对空间的“先验阐明”是:空间直观具有普遍适用于经验的先验性。关于时间的两种“阐明”,其格式和内容一如空间的“阐明”。作为先验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对于感性经验的直观形成缺一不可,且互为条件,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时间是内部感官的一切现象的先天直观形式,算术以前者为研究对象,几何学以后者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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